来源:网易科技报道 | 2006-3-9 | (有1665人读过)
首先要明确指出的是盗版业并不仅是指一些工作在电影院或软件商店里的人将电影或游戏带回家并通过某种FTP服务器进行共享。而实际上的互联网盗版业拥有令人吃惊的组织结构。毫不夸张地说,互联网盗版业中存在一条"食物链"。
互联网盗版物被人发布到盗版社区中,而这些社区则又常常与交换站点相连接。之后,交换站点则又通过快速服务器散播这些发出的互联网盗版物。
在互联网盗版业"食物链"最底端的是使用点对点程序传输互联网盗版物的小孩。这些小孩有两个群体。其一是一些利用宽带网络到处下载盗版歌曲的13岁小孩,因为他们根本无法负担起从商店中购买价格昂贵的CD。这些小孩没花任何人一分钱就已经满足了他们的音乐兴趣。但他们却实际上成为了人们所谓的盗版支持者,也是音乐行业的杀手,他们常常被美国唱片协会控告赔偿数千美元。其二是一些年纪较大的点对点技术高手,这些孩子们总是使用一些点对点网络下载盗版歌曲、游戏、程序及电影。
在互联网盗版业"食物链"中处在这些小孩上面的则是使用在线聊天软件传输互联网盗版物的人。这些人的电脑及互联网知识更加渊博,而他们的行为仍是十分恶劣的。互联网盗版物站点大多由一些能够取得很多盗版内容的人建立并经营。而实际上这种互联网盗版物站点又有两大类。一类是由使用在线聊天系统的文件服务器功能直接通过硬盘共享互联网盗版物的人建立的,这些人大多并没有真正运营这一站点的目的,他们仅是喜欢这一行为。另一类是互联网盗版物站点则常由拥有留言板/**和交换站点的人运营,他们通常雇佣黑客在目标电脑中安装木马以窃取一些有价值的盗版内容,而正因如此他们所拥有的互联网盗版物又新又快。但第二类人的目的是这能让他们觉得自己对很多人很重要,能够得到满足感。
接下来处在互联网盗版业"食物链"更高处的是交换站点。这些站点通常都以盈利为目的,建立者大多为时间充裕的人。
实际上这些交换站点就是为互联网盗版物的散播提供来源,并从这一行为中获取利益。这些站点拥有非常快的互联网连接速度并拥有超大硬盘用以储存,大多以合法身份建立在公共机构。但交换站点中散播互联网盗版物的人大多都仍然不认为可以以此获得收入,并坚持认为这一行为完全是为了取乐。
而运营交换站点的人也同样分为了两类。其一类是交换站点管理人员,通常他们的数量为二个到五个,一人是这一站点的提供者,另一人则负责提供互联网盗版物,其他人则负责发放这些盗版内容等工作。其二是为交换站点提高盗版内容传输速度的人,他们所使用的原理就是点对点技术。
处在互联网盗版业"食物链"最高处的当然就是互联网盗版物发放集团,他们向所有人散播互联网盗版物。他们有专门的人负责对互联网盗版进行取材、传输、添加相关信息、破解许可技术或对电影使用视频压缩。除此之外他们还拥有专门的散播站点,并有专门人员向其它网站撒播此站点的互联网盗版物。
而实际上美国唱片协会及其他受害组织并不过于担心互联网盗版物发放集团,因为美国联邦调查局随时在监视这些人的盗版活动并一直收集证据。而且这些互联网盗版物发放集团也知道某天受害组织将按照惯例让他们尝到苦头。互联网盗版物发放集团中很多人都不希望自己被捕,因为他们用了许多代理技术和假身份信息。很难想象这些人为什么明知有危险还要去做此事。他们的原因大多都是厌倦互联网的循规蹈矩并希望自己成为大众的焦点。比如他们很希望人们常常谈论到正是因为某某人提供的盗版技术,才使得成千上万的人在玩半条命2。他们的目的并不是钱,他们中很多人都在现实生活是较为失败,但他们出现在互联网上时却成为了众人注目的对象,这让他们感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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