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 2006-6-2 | (有1714人读过)
主持人:5月30日,一个声称是腾讯拍拍网雇某公关公司对淘宝网进行攻击的帖子流传于网上,不但公布了腾讯与该公关公司的合同内容,还详细列出了腾讯公司策反淘宝用户将网上店铺开到腾讯拍拍网的各种细节。
我们无法断定腾讯淘宝网战事件是否属实,但在Web2.0时代整个网络的管理变得更加复杂。如果腾讯与淘宝网战事件是真的,那么,这可能是中国第一个在Web2.0网站开展的企业战争。
大众评判台
赵峰:网上没人知道你是条狗
互联网发展到web2.0时代才真正实现了这种通讯手段和媒介形态的核心价值观,用一句被用得比较滥的话来讲就是:在互联网上没有人知道你是一条狗。
我虽然不赞同对互联网上的信息进行管理和控制,但在一个法治社会,对于那些占有信息优势的个人和群体,就应加以监管和约束,不能允许企业利用这个平台夸大宣传、打击对手;不能允许某个内部人士散播谣言、暴露商业机密。
周海滨:网络是个是非地
Web2.0网站成为企业商战的平台并不新鲜。企业可以通过网络广告吸引眼球,个人可以通过对产品的“谩骂”寻找快感。网络是个是非之地,也是一个难断真伪的信源地。
刘伶:一切皆有可能
现在市场经济下,一切皆有可能,就算WEB2.0是一个新兴事物,但一样避免不了存在商战,只不过是商战的平台发生变化了而已。
赵文斌:不能违背商战规则
同一切商战一样,在Web2.0平台上进行的商战,应该有规则并遵守其规则。到底腾讯公司、淘宝网和德盛嘉会公关公司是谁真正在搞鬼,抑或是三家联手演一场鬼喊捉鬼的炒作游戏,规则的研究还需待时日,但传统的商战准则和道德还是应该遵守。
程菁:炒作,腾讯是赢家
我认为,腾讯与淘宝网之战是炒作。这份合同肯定是假的,现在只要对淘宝网不满意的卖家,就可以转投到拍拍网,所以腾讯是赢家。至于是否能在WEB2.0网站上商战,就没有什么好争论的了,没有触犯法律,网站又没有什么限制,别人在上面做什么都行。
话题策划主持 凌建平 MSN主持 祝裕
◆沸点特稿
谢文:不管对淘宝还是腾讯都是负面新闻
这好比两个小孩打架,要比谁坏谁恶毒,能有个比头吗?想想当年的黄色短信、SP,不就是在比谁更下流谁更有胆,想要在这种事情上具体判定谁是谁非都是徒劳的。
所以我觉得这没什么新闻价值,相反有一些忧虑,如果大家都朝使用下三滥手段不讲理的方法,那以后的发展势头还能有好吗?这样的结果只有企业吃亏。这种行径无疑是自毁形象,不管对淘宝还是腾讯都是负面新闻,毕竟是件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除非付诸于法律,要不然剩下的事情就只能狗咬狗一嘴毛,想在这里面断个是非肯定是瞎扯,结果无非是让人更看不起,没有什么好处。
当然,我不相信马化腾不会出手做这件事,如果情况属实顶多也只下边的人急于立功,想搞点名堂出来。这种没品味的争斗在网络其实古已有之,我自己也经历过很多,只不过一般像样点的公司都不会屑于这样做,这都是无事生非,弄点事情出来炒作。一个有好的风格、好的文化、好的品味的大企业应该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你不能想像联想、海尔、长虹这些非常注意形象的大公司会随随便便地搞点下三滥的动作,况且这种思路继续下去也难以维系。
另一方面,找一个**手在网上攻击竞争对手,也不能说就没效果,但真正决定竞争的还是产品和服务,尤其是 电子商务。淘宝和腾讯已经发展到如今的规模,一些二三流的写手在网络上写一些东西就能让网友来照此判断或者是改变自己的行为,我认为这是不可能的。两个竞争对手之间互相攻击,打打骂骂是常有的,这分正常和不正常行为,比如新浪和搜狐之间都会相互发表一些负面新闻,这都是正常的,但这里面存在一个度的问题。大公司有大公司的形象,不要做类似这种没有可信度、带情绪的攻击行为。
如果说新浪、搜狐打起来,说不定TOM、QQ还可以得利,但这次事件始终没有第三家,如果真的为此争执起来只能互相自残。其实从中立、业内人士、舆论的角度出发,还是希望大家都停止这种比较没有品味的竞争,毕竟还没到从淘宝网跑一万用户到拍拍网就能影响淘宝网的盈亏点的程度。
祝裕电话连线
最新进展
腾讯声明:被陷害了
腾讯昨天发表声明表示,“此文所指腾讯拍拍网与第三方公司合作策划攻击淘宝网的行为纯属造谣,文中所引商务合同也漏洞百出,纯属伪造。对此,相信广大媒体朋友和用户能明辨是非。”腾讯还给发布该合同的网站提出法律警告,要求立即撤下此文并停止网上调查行为。
淘宝装哑:讨厌骚扰
淘宝母公司阿里巴巴公关经理卢维兴向《每日经济新闻》表示,“虽然我们不能明确这件事就一定是腾讯做的,但肯定对我们是负面的,我们没必要理会。我们要首先把事情了解透了再说,淘宝将静观其变。尽管我们是这个市场的老大,也很讨厌别人来骚扰我们,但既然我们已经坐在这个位置上,肯定需要承受相应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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