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北京时间2006年12月31日,Firefox的主要开发者布莱克·罗斯(Blake Ross)近日表示,他不再信任Google。罗斯之所以对Google不满,是因为如果用户通过Google搜索与日历、博客和图片共享相关的内容,Google就会给出提示,推荐自己的日历、博客和Picasa服务。著名博客迈克尔·阿灵顿(Michael Arrington)近日也在TechCrunch就此发表了看法。
Google不久前在搜索引擎中加入了新功能,如果用户搜索与日历、博客和图片共享相关的内容,Google就会给出提示,推荐其日历、博客和Picasa服务。即使用户搜索雅虎日历(Yahoo Calendar),Google也会在显著位置推荐自己的相关服务。坦白地讲,Google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因为该公司有权力在自己的网站推广自己的产品。但是,罗斯的不满从一个侧面表明,过去一年业界对Google的看法已经有所改变。这样一位受人尊敬的业界人士所发表的看法,足以给Google敲响警钟。
问题的关键在于,Google应当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不能简单地向其它公司看齐。Google一直将“永不邪恶”(Don’t be evil)作为自己的宗旨,业界对此深以为然。事实上,在公司创建早期,以及同软件霸主微软的对抗中,Google的确做到了这一点。但是,Google强行在搜索引擎中推荐自己服务的做法却与“永不邪恶”背道而驰。当然,Google不能改变自己的宗旨,因此必须永远执行比其它公司更高的标准。
罗斯的批评,以及近期出现的其它事故,都值得Google注意。种种迹象表明,当Google尝试新鲜事物时,用户不再像以前那样宽容。考虑到有很多搏客都希望一夜成名,在罗斯“打响第一**”之后,批评Google也许会成为一种潮流。对于Google而言,这无疑不是一个好消息。
类似的情况以前就曾经发生过。上世纪90年代,雅虎、AOL和微软也曾是硅谷的宠儿,它们都投资了不少新兴公司。当然,这三大网络巨头都为自己处于“食物链”的顶端而洋洋得意。雅虎、AOL和微软都有庞大的营收数字,足以推动股价持续上涨,因此资金对于它们来说从来不是问题。在当时,不少创业者都凭借着每年千万美元营收的保证从它们手里获得了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美元的投资。但互联网泡沫破碎之后,风险投资也随之枯竭,广告市场迅速走向衰退,那些曾经承诺可以带来巨额营收的公司则纷纷破产。在这一过程中,雅虎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在公司重组、业绩下滑的同时,傲慢也烟消云散。
目前,Google已经处于垄断的位置,完全有理由傲慢自大。但是,Google却不能这样做,因为该公司以“永不邪恶”作为自己的宗旨。如果违背了自己的宗旨,Google长期以来营造的良好形象将不复存在。事实上,Google反对者一直存在,但它们无法同公众、业界和媒体对Google的偏爱相抗衡。
Google需要改变,但不能变更公司宗旨,而应将“永不邪恶”贯穿到底。Google应该改变对外界的傲慢态度,做到更加透明、诚实。无论到什么时候,Google都需要把用户放在首位。Google应当尽快做到这一点,因为如果公众对该公司的态度发生变化,一切就都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