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远方网络 | 2005-6-3 22:13:15 | (有2013人读过)
使用SPAN和DIV来加入styles
假设你想让某一段落的前一半以Courier字体显示,而后一半则以Arial字体显示,使用前面所述的Style sheet的标识符及其属性,没有一个直接的办法来实现这一目的。问题在于你不想将一个style与一整段文字关联,你只想将style与段落中不同的部分相关联。
很幸运,存在一个特殊的标识符,你可以用它来将 规则与HTML文件中特定的部分相关联,使用<SPAN>标识符,你可以将一个style与一大段文本中的某一部分相关联。如下所示:
<HTML>
<HEAD>
<TITLE> Style </TITLE>
<STYLE>
<!--
.CourierPart {font-family: Courier}
.ArialPart {font-family: Arial}
-->
</STYLE>
</HEAD>
<BODY>
<P>
<SPAN CLASS=CourierPart> I am the first part of this paragraph. </SPAN>
<SPAN CLASS=ArialPart> I am the second part of this paragraph. </SPAN>
</P>
</BODY>
</HTML>
<SPAN>标识符有一个“重要和绝妙”的特性,即它什么事也不会做。将<SPAN>标识符看作是为CLASS和ID属性设立的一个方便的钩子,它的唯一目的就是围绕你的HTML代码中的其它元素,这样你就可以为它们指定style了。在此例中,<SPAN>标识符允许你将一个段落分成不同的部分。
还有一个标识符具有类似的功能,<DIV>标识符也被用来在HTML文件中建立逻辑部分。但与<SPAN>标识符不同,<DIV>工作于文本块一级,它在它所包含的HTML元素的前面及后面都引入了行分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