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腾讯公司相关负责人证实,近期引发热议的珊瑚虫版QQ侵权案19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不过未当庭宣判结果。
此前有法律人士认为,如果腾讯公司指控珊瑚虫作者陈寿福通过捆绑制作珊瑚虫QQ非法获利罪名成立,陈寿福可能会被判处1到7年有期徒刑。
该事件的起源是,2007年8月腾讯公司联合深圳警方力量,将珊瑚虫作者陈寿福从北京拘捕回深圳,珊瑚虫网站被关闭。2007年12月,陈寿福的律师接到通知,案件将于12月19日在深圳南山区法院开庭审理。
腾讯方面强调,用户和企业的合法权益都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珊瑚虫QQ不仅是侵犯腾讯著作权的侵权产品,更带来用户安全隐患。
珊瑚虫版QQ侵权案亦深受业内人士关注,目前外界流传诸多腾讯QQ第三方软件版本。除珊瑚虫外,还有飘云、狂人、传美、阿瑞斯、快乐无极、海峰、威雅、雨木林风等。有评论认为,此番开庭审理若陈寿福败诉,意味着外挂QQ将面临全面败退。
长期关注此事的上海律师游云庭指出,该审判的结果可能不乐观,但他仍然坚持陈寿福只是民事侵权而非刑事犯罪的观点。他曾在新浪博客撰文指出,复制作品进行营利达到一定标准才构成刑事犯罪,陈寿福的行为属于修改他人作品的侵权行为,只是民事案件。
来自腾讯方面的最新消息显示,该案件还处于庭审阶段,今天开庭交换了证据,并走了一些相关流程,但未当庭宣判。游云庭对此表示,刑事案件也可能当庭宣判,但这种例子不多。
腾讯方面亦未披露二次开庭的时间,称这些信息将由法院方面公布。“目前没有关键进展,所有进展与结果将以法院为准,我们不便发表评论。”上述腾讯相关负责人这样告诉新浪科技。
另据消息人士表示,腾讯公司曾于2006年在该公司网页上提供过珊瑚虫版QQ客户端的网页下载页面,如今该网页已删除。这或折射出,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曾经历过由鼓励到打压的转变。
截稿前,珊瑚虫网站(www.coralqq.com/)仅显示一句文字“19号上午9点半,南山法院”,亦未透露案件的最新进展。
事件背景:
2001年,北京理工大学计算中心老师陈寿福推出珊瑚虫版QQ;
2002年11月,陈寿福曾发表声明称将停止更新和传播珊瑚虫版QQ,但2003年后再度开始更新珊瑚虫版QQ;
2006年8月20日,腾讯公司对珊瑚虫版QQ的作者陈寿福提起诉讼;
2006年12月20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判决腾讯公司起诉珊瑚虫版QQ侵犯著作权胜诉,软件作者陈寿福被判向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
2007年9月8日,深圳电视台播放的《扑火的珊瑚虫》中表明,软件作者陈寿福已被当地公安局羁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