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欧盟商标局在官方网站上公布裁决,由于同一个已有的德国商标过于相似,谷歌将不能在欧盟使用“Gmail”作为电子邮件服务品牌。
到目前为止,谷歌已经在全球很多国家推出了Gmail电子邮件服务。但在欧洲市场,Gmail却因为商标纠纷而屡屡受挫。早在2005年,谷歌就曾同一家名为“独立国际投资研究”的公司在英国争夺Gmail商标权。为了避免纠纷,谷歌被迫在英国放弃Gmail,更名为googlemail。
欧盟商标局之所以禁止谷歌使用Gmail,主要因为它同德国商标“G-mail”过于相似。欧盟商标局在裁决书中称:“这两个商标容易给消费者带来困扰。由于过于相似,人们会认为它们同根同源。”德国P1 Private GmbH公司首席执行官丹尼尔·吉尔斯奇(Daniel Giersch)早在2000年就申请了“G-mail”商标,而谷歌直到2004年才推出Gmail服务。
“G-mail”也是一项电子邮件服务,用户可以通过一个中心电子邮件系统发送电子文件和信息。据吉尔斯奇称,“G-mail”中的字母“G”源于他的名字。谷歌推出Gmail服务之后,他就开始在欧盟各国指控谷歌侵犯了自己的商标。
对于欧盟商标局的裁决,已经在全球60多个国家获得Gmail商标权的谷歌自然不会满意。谷歌发言人凯·奥博贝克(Kay Oberbeck)表示,该公司正在就这一裁决进行评估,因此无法发表进一步的评论。谷歌可以就欧盟商标局的裁决向欧洲第二高等法院欧洲初审法院提起上诉。市场研究公司Sterling Market Intelligence的分析师格莱格·斯特林(Greg Sterling)表示:“谷歌肯定会提起上诉,如果失败,该公司将不得不再创造一个新品牌。”